◎摘 要 艺术院校政绩观关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成色,关乎办学与创作的价值取向、社会影响,关乎服务国家使命、文化战略的能力,只有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才能始终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办学定位、引领前进航向。艺术院校必须持续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全面审视办学实践,系统纠治偏差错位,树立和践行契合国家战略、符合教育规律、贴合文艺本质的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以立德树人成效为第一标准,以深化综合改革激发活力动力,以长效机制树牢正确政绩观,推动办学治校在新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正确政绩观;艺术院校;立德树人;德艺双馨;国家使命;高质量发展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1]艺术院校肩负着培养文艺人才、深化艺术理论研究、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等多重使命,其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办学方向与育人质量,还深刻影响着社会主义文艺与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艺术院校必须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办学治校行稳致远,在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
艺术院校政绩观关系重大、影响深远
政绩观是高校办学价值取向与治理逻辑的集中反映。艺术院校作为高等教育与文艺事业的重要结合点,讲政绩观首先要讲办学方向、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职责。只有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才能始终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办学定位、引领前进航向。
艺术院校政绩观关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成色。看教育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办学治校首要的就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艺术院校是知识分子的聚集地、文艺作品的孵化器,也是意识形态交锋的前沿阵地;艺术人才不仅是专业技能的掌握者,更是社会审美风尚的引领者、民族精神的传承者。艺术院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其影响不限于一隅一时,而直接关系“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关系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势必造成办学方向上的偏差,影响立德树人的质量和水平。艺术院校必须在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上坚定不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文艺方针,将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造就一批又一批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培养听党话、跟党走的社会主义文艺工作者。
艺术院校政绩观关乎办学与创作的价值取向、社会影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办好社会主义教育、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立场。艺术院校因人民需要而生、因时代潮流而兴,是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文艺创作生产的重要力量。艺术院校师生直接参与创作、演出、展览,其作品深刻影响公众的审美趣味和价值判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艺术院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创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艺术院校必须始终坚持以提高质量、维护公平为办学核心,始终坚持以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为创作导向。
艺术院校政绩观关乎服务国家使命、文化战略的能力。艺术院校是建设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中担当使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艺术院校胸怀“国之大者”,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文化战略需求,把是否有效支撑国家文化发展、有力推动文化强国建设作为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维度。只有以正确政绩观校准航向,才能跳出“关起门来办大学”的局限,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在重大主题创作、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优势、贡献力量,使学校成为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的有力支撑。
以正确政绩观系统纠治办学治校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心无旁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2]这四个“有没有”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标尺。对照新形势新部署新要求,艺术院校必须持续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以正确政绩观全面审视办学实践,系统梳理突出问题,深入抓好整改整治,确保办学治校不偏向、不走样。
以正确政绩观扭转“重技轻道”,强化育人初心。艺术院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是回答好“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将“德艺双馨”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标准。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和商业逻辑的冲击下,有的艺术院校在办学特别是创作展演中存在一些功利化、娱乐化的倾向,有的片面追求国际大奖和赛事名次,没有真正把工作重心放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艺德提升上,“四全育人”格局不够完善,导致艺术人才培养“有技艺缺思想”“才强而德弱”。艺术教育首先要塑造人的灵魂,其次才是传授技艺,将技能凌驾于育人之上,就偏离了教育本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艺术院校从“技能本位”转向“德艺双馨”,从“展演导向”转向“育人质量”,真正回归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以正确政绩观坚持“长期主义”,强化特色优势。艺术教育需要时间的沉淀,办学成绩需要历史的检验。一所优秀艺术院校的学科积淀、学术声誉、文化传承,往往需要几代人的接续努力。当前,有的艺术院校办学定力不够,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跟风追逐“综合性大学”名头,忽视自身的特色优势,盲目增设新专业、扩大办学规模,从而逐渐丧失了不可替代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杜绝“立竿见影”“速求回报”的浮躁心态,甘于做基础性工作,在学科积淀、人才梯队、文化传承上下硬功夫,立足自身优势,走特色化、内涵式发展道路。
以正确政绩观纠偏“流量至上”,强化价值坚守。艺术院校在创作展演、艺术生产中,要把是否反映时代精神、符合人民利益、传播正能量作为根本标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最关键、最牢靠的办法是扎根人民、扎根生活”[3]。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和价值立场上,艺术院校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和定力,引导激励师生深入生活、走进基层、扎根人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方向和标准,努力创作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以正确政绩观摆脱“自娱自乐”,强化服务大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艺术院校自觉把办学放在国家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文化战略需求,把是否有效支撑国家文化发展、有力推动文化强国建设作为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维度。但部分艺术院校缺乏敏感性,在重大主题创作、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失声缺位,对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不深,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能力不强,缺乏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艺术院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国家使命的责任感使命感,在重大主题创作、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主动作为,实现学校发展与国家战略的同频共振。
以正确政绩观改变“随性散漫”,强化治理规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艺术院校尊重艺术创作和人才培养的内在规律,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一直以来,艺术院校在内部治理上存在着随性散漫、管理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令不行、责任落空;有的用管理理工科的思维管理艺术创作,用比较僵化的指标评价考核教师,对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造成挫伤。艺术院校应当勇于破除传统管理的思维和行为惰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符合艺术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严格管理、规范秩序,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改变“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单一标准,建立基于育人质量、文化贡献、原创成果、社会服务的多维综合评价模式。
以正确政绩观打破“封闭循环”,强化开放办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艺术院校坚持开放办学,在开放合作中提升办学水平和影响力。现实中,有的艺术院校孤芳自赏,与文艺院团、行业企业人才供需脱节,与兄弟院校之间壁垒森严,导致教学资源重复浪费,学生缺乏实战经验,人才供给与行业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艺术院校要办好办强,必须打破“围墙内办学”的思维定式,深化与文艺院团、文化企业、兄弟院校的战略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开放格局,有效集成一切可以利用的教育资源和创新成果,在开放协同中推动高质量发展。
知行合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艺术院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艺术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先后出台,文化强国建设相关部署相继实施,明确艺术教育以美育心、以文化人、以艺赋能的战略定位。今年,国务院印发《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对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引导高校从注重学科发展向服务国家战略转变等作出工作安排。艺术院校必须树立契合国家战略、符合教育规律、贴合文艺本质的正确政绩观,跳出功利化、短视化、同质化的发展误区,推动办学治校在新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强化理论武装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艺术院校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办学各环节,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将党建工作嵌入专业教学、艺术创作、文化服务全过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构建特色育人体系。提高思政课质量,建设好党的创新理论主课堂、实践育人大课堂、网络育人新课堂,推动课程思政全覆盖,在理论课中融入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在创作排练、毕业展演等实践环节强化价值引领。
坚持以立德树人成效为第一标准。落实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完善立德树人工作成效的核心评价准则,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增设中华美学、艺术伦理、教育家精神、非遗文化等课程模块,平衡专业技能与人文素养培育,纠正“重技法、轻内涵”的培养误区。严格规范艺考招生,坚持文化素质与专业能力并重,从源头夯实育人质量根基。强化实践育人,组织学生赴革命圣地、历史文化场所开展现场教学,在红色文化和中华文明的历史纵深中汲取创作灵感、坚定文化自信。将基层文艺服务、红色艺术创排、乡村美育帮扶纳入必修教学体系,建立“专业能力+品德修养+社会实践”多元评价体系。在推免、奖学金评定等环节实行“品德修养一票否决制”,建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育人格局。
坚持以深化综合改革激发活力动力。艺术院校应立足资源禀赋,深耕自身优势领域,整体谋划推进综合改革,将传统积淀转化为学科优势,将地域文化资源转化为办学资源,将行业影响力转化为品牌竞争力。集中资源打造特色学科集群,聚焦学术梯队建设、教学资源积累、馆藏文脉沉淀等长远性工作,以久久为功的定力夯实办学根基,实现从“千校一面”到“独一无二”的转变。深化产教融合,与国家级文艺院团建立战略合作,推进协同育人。统筹文化传承与创新,对内搭建传统艺术研究智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外依托国际展演等载体,传播中国艺术理念,提升国际话语权。深化分类评价改革,建立符合艺术规律的分类评价机制,对创作型教师重点考察原创作品质量、展演影响力和社会服务贡献,对教学型教师重点考察课堂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成效,对科研型教师重点考察学术成果创新性和服务国家战略的贡献。深化艺科融合,主动对接人工智能、数字媒体、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布局新兴交叉专业,搭建智能化教学实训平台。对基础学科、冷门绝学、特色专业给予持续稳定的支持。
坚持以长效机制树牢正确政绩观。艺术院校应主动在服务强国建设中找准定位,构建战略评估体系,形成立德树人成效、学科建设实绩、艺术创作质量、社会服务贡献“四位一体”评价机制,将群众美育反馈、行业认可度、师生满意度、办学实绩度纳入政绩考核。深度参与重大文艺活动,设立服务国家文化战略研究机构,聚焦重大主题创作、文化传承创新等方向开展系统研究,为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深化产教融合,与国家级文艺院团建立战略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与联合培养平台,实现“课堂即舞台、学习即实践、毕业即就业”的高质量对接。发挥艺术教育独特优势,参与所在地特色文化城市建设,推动艺术融入公共空间。加强国际传播,持续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艺术活动,积极参与全球艺术教育治理,深化与世界一流艺术院校的交流合作,推动中国艺术教育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持之以恒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招生考试、经费使用、项目评审、人才评选等重点领域,持续示警明法、正风肃纪,常态化整治形式主义、功利主义等政绩观偏差,通过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闭环,确保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参考文献:
[1][2]习近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J].求是,2026(7).
[3]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J].求是,2024(20).
【作者:范绪锋,中央戏剧学院党委书记】
(原载2026年第15/16期《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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